2024年,扬州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全面夯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工作重要论述;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王进健在《群众》杂志“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发表题为《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署名文章;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分享学习体会,邀请北京大学A1级教授、国家重点学科博士生导师周旺生作专题辅导,带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各级各单位党员干部分批分层培训。在全市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1+N法律知识竞赛,做到入脑入心入行。
2、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法治建设工作做到“四个亲自”,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王进健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部署推进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等重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对“综合查一次”行政执法改革、公共法律服务、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等工作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述法”,组织5个地区(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上现场述法。在全省率先开展金融领域专题述法活动,作为在专业领域探索开展述法的新模式,被省委依法治省办宣传推广。目前,全市市县乡三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实现述法全覆盖。
3、优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路径。市委主要领导3次听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汇报,市长专题调研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路径作出明确要求,通过组建专班、学习调研、模拟评估、案卷评查、组织考试、升级阵地、打造亮点等方式,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强化示范带动作用,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和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为抓手,重点部署开展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法治营商环境保障中心打造、大运河法治文化展示园建设等4项重点任务,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4、推进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县(市、区)、功能区和市级机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督促推动,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和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开展督察。按季度通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及行政败诉情况。常态化推进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和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全年累计学法16次。制定全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举办60名处级领导干部参加的“名城·名校”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能力提升专题研究班,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二、强化法治保障,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助推发展大局
1、不断强化立法制规制度供给。坚持以高质量立法助推“好地方”高质量发展,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5部,因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而废止规章2部,完成规章实施周年报告和立法后评估各1部,完成地方性法规、规章调研项目6部。其中围绕新质生产力,出台全国首部以产业科创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扬州市产业科创促进条例》;推进“小快灵”立法,出台省内首部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聚焦“一老一小”权益保护,出台全国首部优待老年人地方性法规,获中央电视台报道“点赞”,制定《扬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全面呵护儿童健康快乐成长。修订《扬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办法》,进一步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体系。全年依法审核市委党内规范性文件123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政策文件60件。
2、加大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力度。出台《扬州市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2024—2026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地方立法。在全省率先出台“府检联动工作方案”,举行首届破产和执行资产推介会。推出35项跨部门联合监管任务,压减检查481次;帮助企业修复信用2787家,城市信用监测月均排名全国前15,“诚信扬州”建设入选国办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在全省率先出台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升级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中心“线上+线下”平台,在全省首批开展“涉外公证+领事认证”一体联办。实施“律扬菁英”涉外人才培训工程,吸引涉外头部律所来扬设立分所。举办“涉外法律服务”专题活动,推动扬州—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合作交流。
3、积极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建设市县乡三级贯通的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一体化信息平台,建成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法治工作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以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为重点,推出“1+8+N”综合窗口服务模式,建设“基层高频一件事”和“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为列省、列市重大项目“一对一”配备专职代办员。出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等3个基础制度,一批事项实现“一证通办”“一照通办”。升级政务服务“云勘验”平台,平均勘验时长由100分钟缩短至23分钟。在全国首创“双电无U”数字交易模式,创新数字人“扬小易”智能交易。开展“免证园区”“免证城市”试点,发布2批次61项“免申即享”政策,助力更多政策“直达快享”。
4、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优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赋权工作方案,确定全市拟赋权“基础清单”31项、“扩展清单”8项。推进“综合查一次”行政执法改革,推动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联合执法检查。建立生态环境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督、检察监督贯通协调机制。深化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发布2024年版涉企免罚轻罚减罚清单,新增事项62件,同比增加19.6%。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整治行政执法不规范、逐利执法、执法粗暴等突出问题424个。组织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三、筑牢基层基础,全面深化依法行政提高基层治理水平
1、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严格落实《扬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6项。在全省首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地方标准,建成重大行政决策管理系统,强化对市县两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实施各环节的全流程管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和实施后评估制度。对近三年市政府及所辖地区政府共计168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卷宗开展评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深入推进公职律师制度,全市共有公职律师机构367家,公职律师657名,市直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制度覆盖率达85%(其中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覆盖率达100%)。
2、持续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市政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337件、政协委员提案467件。办结率和见面率、办理结果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为100%。出台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指引等一系列制度,加强对重大政策落实跟踪、财政预算执行、财政收支、税收征管等方面的审计监督,更好发挥审计监督“利剑”作用。落实政务公开要求,2024年,全市共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群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78万余条,举办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179场,发布政策解读188篇。《寄语市长》共受理市民诉求12062件,办结率99.8%。
3、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建设运行市县乡村四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推动诉调、公调、检调、访调、仲调、专调等模式联动,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三个通道”。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4年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05件,依法受理430件,办结470件。加快推动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成立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市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心,优化“调解+仲裁”服务新模式,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贯穿金融纠纷、劳动争议化解全过程。
4、全面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机制,市县两级指挥场所全部成立应急指挥部,形成上下贯通、一体应对的应急指挥体系。突出均等普惠、便捷高效、智能精准,一体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融合发展,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全覆盖。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组织“法治副校长宪法课巡讲”“法治课间餐”等活动,覆盖388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的32.5万名学生。大力推进集大运河(江苏段)法治文化展示园、大运河环境资源法庭、运河三湾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古运河法治文化体验线等为一体的扬州大运河法治文化带建设。《雕版与法》微视频入选司法部优秀法治非物质文化遗产短视频,获在全国推介。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扬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绩,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个别地区和部门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仍有待进一步增强,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有待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特色亮点工作仍需深化突破;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还需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较为薄弱、综合执法工作体制需进一步优化,基层综合执法队伍能力仍需提升。
2025年,扬州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均衡发展、创新突破,全力以赴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持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抓领导干部述法学法机制运行。对标法治政府建设五年实施方案,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既定目标任务。二是加快建设完善政府治理体系。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抓手,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广“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监管,深化涉企文件清理工作,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能力。三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有序推进法规、规章制定工作。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管理法治化水平,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四是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深化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实施精准赋权,配齐配优基层执法队伍力量。加大涉企执法监管力度,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常态化开展执法培训,持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五是加快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各类突发事件应对管理统筹协调机制更趋完善。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大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力度。更大力度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