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扬州市城市防洪规划(2021—203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0日
(此文有删减)
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扬州市城市防洪规划(2021—203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0日
(此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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