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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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调整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财政体制的通知

2014/03/08 2.0w 阅读 497 点赞

邗江区人民政府、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

为适应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简称“景区”)扩容后的发展需要,从2013年1月1日起对景区财政体制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财政管理。景区实行区级财政管理模式,市财政局负责指导景区完善财政管理制度。景区财政收入暂缴入邗江区金库,在邗江区列统,收入任务单独考核;争取尽快设立景区金库;支出预决算比照一级财政编制,纳入市级预决算管理;省、市下达的专项补助,按隶属关系拆分并直接下达景区。

2、收入级次。在景区金库未建立前,市财政局负责在综合治税系统中设立虚拟金库,将景区除制造业外的税收收入、非税收入适时计入虚拟金库。市级部门代景区征收的非税收入,由执收部门负责按月统计报送,财政部门及时计入虚拟金库;对邗江区代征的非税收入,由景区和邗江区财政局按月统计确认,市财政局负责计入虚拟金库。

3、财力分配。保证各区既得利益,统一市区财政体制。以2012年为基期年,核定景区2012年地方分成财力基数和支出基数,并固定划转。2013年起景区内的制造业税收计入邗江区,增量财力归邗江区;三产及其他行业税收计入景区,邗江区不再参与财力分成;景区市级分成口径税收收入增量部分市与区5:5分成,非税收入按照市与邗江区的分成比例执行。

4、结算事项。年终根据景区虚拟金库财政收入数据,由邗江区上解市财政,据此办理结算。

5、企业搬迁。按照未来景区去工业化的规划,设定五年的过渡期,从2017年起,留在景区的工业企业税收全部归市本级。

6、收支基数。对涉及邗江区和景区的收入基数、补助基数、上解基数等,由市财政局按照新的行政区划重新核定。

7、转移支付。建立对景区的转移支付制度,坚持以保运转为基本原则,并综合考虑景区在生态环境保护、旅游产业发展等方面的贡献给予奖补。

8、其他事项。万科房地产税收计入邗江区,景区应得财力通过年终结算划转;景区原招商落户在邗江区的企业,税收计入邗江区,邗江区按2012年景区既得财力固定划转景区。

9、对本轮代管区域调整工作中的未尽事项,涉及到财政管理的由市政府另行专题研究。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