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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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国土资源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2013/04/08 1.4w 阅读 389 点赞

扬府发〔2013〕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2012年以来,各地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国土资源方面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年初国土资源工作目标责任状和《2012年度全市国土资源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经综合考评,决定授予高邮市人民政府等3家单位为2012年度国土资源目标管理一等奖,宝应县人民政府等4家单位为2012年度国土资源目标管理二等奖,市化工园区管委会等3家单位为2012年度国土资源目标管理三等奖;宝应县人民政府等2家单位为耕地占补平衡贡献一等奖,仪征市人民政府等3家单位为耕地占补平衡贡献二等奖,广陵区人民政府为耕地占补平衡贡献三等奖。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各地要认真学习先进单位经验,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工作组织实施力度,不断加强和改进国土资源管理,为加快推进“三个扬州”和世界名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扬州市2012年度国土资源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名单

2、扬州市2012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贡献奖单位名单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9日

附件1:扬州市2012年度国土资源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名单

一等奖:

高邮市人民政府

仪征市人民政府

邗江区人民政府

二等奖:

宝应县人民政府

江都区人民政府

广陵区人民政府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等奖:

市化工园区管委会

市新城西区管委会

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附件2:扬州市2012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贡献奖单位名单

一等奖:

宝应县人民政府

高邮市人民政府

二等奖

仪征市人民政府

江都区人民政府

邗江区人民政府

三等奖

广陵区人民政府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