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府发〔2013〕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2012年以来,各地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国土资源方面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年初国土资源工作目标责任状和《2012年度全市国土资源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经综合考评,决定授予高邮市人民政府等3家单位为2012年度国土资源目标管理一等奖,宝应县人民政府等4家单位为2012年度国土资源目标管理二等奖,市化工园区管委会等3家单位为2012年度国土资源目标管理三等奖;宝应县人民政府等2家单位为耕地占补平衡贡献一等奖,仪征市人民政府等3家单位为耕地占补平衡贡献二等奖,广陵区人民政府为耕地占补平衡贡献三等奖。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各地要认真学习先进单位经验,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工作组织实施力度,不断加强和改进国土资源管理,为加快推进“三个扬州”和世界名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扬州市2012年度国土资源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名单
2、扬州市2012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贡献奖单位名单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9日
附件1:扬州市2012年度国土资源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名单
一等奖:
高邮市人民政府
仪征市人民政府
邗江区人民政府
二等奖:
宝应县人民政府
江都区人民政府
广陵区人民政府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等奖:
市化工园区管委会
市新城西区管委会
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附件2:扬州市2012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贡献奖单位名单
一等奖:
宝应县人民政府
高邮市人民政府
二等奖
仪征市人民政府
江都区人民政府
邗江区人民政府
三等奖
广陵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