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府发〔2013〕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2012年,全市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农业农村保持了持续向好的发展势头。根据《2012年扬州市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办法》(扬办发〔2012〕53号),经考核评比,决定对农业重大项目建设等9个单项考核的前三名进行表彰,授予先进单位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着力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工程建设,为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2年度农业农村工作单项考评先进单位名单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3日
附件:
2012年度农业农村工作单项考评先进单位名单
一、农业重大项目建设
仪征市、江都区、高邮市
二、村级“四有一责”建设
邗江区、仪征市、江都区、广陵区(并列第三)
三、水稻机插秧及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
仪征市、高邮市、邗江区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
仪征市、江都区、宝应县
五、高标准农田建设
江都区、宝应县、仪征市
六、农村河道(河塘)疏浚整治
仪征市、江都区、邗江区
七、高效设施农业保险
江都区、仪征市、高邮市
八、低收入农户脱贫
仪征市、邗江区、宝应县
九、上争支农项目资金
江都区、仪征市、广陵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