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江区、广陵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
扬州市区地下埋藏的文物内容丰富,价值珍贵,在推进城乡建设过程中必须切实有效加以保护。为严防各类建设性破坏文物事件的发生,市政府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确定并公布扬州城遗址等4处为扬州市区首批地下文物埋藏区,希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遵照执行法律法规关于地下文物埋藏区文物保护、土地开发、工程建设、考古发掘的规定精神,确保地下文物的安全。
一、扬州城遗址
四至范围:东至东风砖瓦厂、康山一线;南至康山、荷花池、金林苑一线;西至金林苑、双桥乡政府、观音山、西河湾一线;北至西河湾、尹家桥头、江家山坎、铁佛寺、东风砖瓦厂一线。
二、甘泉—杨庙战国至五代墓葬埋藏区
四至范围:东至包家、槐二、扬菱路、西北绕城、平山路、唐宋扬州城西界一线;南至杨柳青路、沿山河一线;西至友谊河、扬天路、杨墩路一线;北至杨寿涧一线。
三、城北汉代居住区、隋代宫殿、唐宋寺庙及历代古墓葬埋藏区
四至范围:东至京杭大运河、南至古运河、西至扬菱路、北至槐泗河。
四、城东唐、宋墓葬埋藏区
四至范围:东至沙施河、西至东关运河、北至五台山运河、南至施井路。
附:扬州市区首批地下文物埋藏区示意图。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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