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整合现有市属各类金融资源,加快推进金融市场创新发展,增强地方金融整体实力,经研究,市政府决定成立扬州市现代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一、以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投资主体,合资组建扬州市现代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金融投资集团),由市国资委列名监管。
二、市金融投资集团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六亿元,今后根据需要再进行调整。
三、市金融投资集团的经营范围为对金融行业的投资、管理;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业务;创业投资及相关咨询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市政府授权政策性基金的营运、管理。
四、市金融投资集团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为朱元豪。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