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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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三争”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2012/03/15 4.7k 阅读 471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11年,全市上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大力推进市级部门“三争”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三争”工作取得新的突破,经综合考评,市政府决定对2011年度全市“三争”工作成绩显著的以下单位给予表彰。

一、上争资金工作先进单位

一等奖:市水利局、扬州供电公司、市卫生局

二等奖: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市科技局、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市残联

三等奖:市农委、市国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商务局

工作组织奖: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二、上争政策工作先进单位

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经信委

三、争先进位工作先进单位

市司法局、市残联、市农委、市工艺美术联社、市妇联、市计生委、市农业资源开发局、扬州仲裁委、扬州海事局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希望全市上下向先进单位学习,振奋精神,克难求进,为全面实现今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推进“三个扬州”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