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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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旅游业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的决定

2012/03/15 1.1w 阅读 303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围绕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旅游产业名城的目标,着力项目建设、加强品牌营销、壮大产业规模、提升旅游品质,旅游业发展各项指标全面完成。根据《扬州市旅游业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经综合考评,决定对2011年度旅游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进行表彰。

一、县(市、区)旅游业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

一等奖  邗江区

二等奖  江都区、仪征市

三等奖  宝应县、原维扬区、广陵区、高邮市

二、部门旅游业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

一等奖  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二等奖  市园林局、新城西区管委会

三等奖  市建设局、扬子江集团、民宗局、商务局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成绩。全市旅游业战线要以先进为榜样,锐意进取,奋力拼搏,为把旅游业打造成为我市的支柱产业、富民产业和营销幸福的产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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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