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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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工业和信息化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的决定

2012/01/31 9.6k 阅读 150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11年,全市上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增长、促转型,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推进“两化融合”,主要指标全面超额完成,实现“十二五”圆满开局。根据《2011年度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目标考核奖励办法》,经研究,决定对下列单位2011年度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予以表彰:

一等奖:宝应县人民政府、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等奖: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委会、邗江区人民政府、广陵区人民政府;

三等奖:仪征市人民政府、高邮市人民政府、江都区人民政府、原维扬区人民政府。

希受表彰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工业和信息化组织水平,在新的发展平台上努力实现新的跃升,为全面实现“十二五”总体目标,推动“三个扬州”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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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