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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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成立扬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1/11/03 6.7k 阅读 92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2010年7月,我市被确定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扬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有关政策的制定、协调示范项目的申报审批、国家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的使用、实施项目的督查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扬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骏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范天恩市财政局局长

杨正福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曙升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华平市经信委副主任

陈仁茂市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陈凤桂市统计局副局长

徐惟涛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裴东伟市规划局副局长

周国清市国土局副局长

孙蔚市房管局副局长

吴芝山市水利局副局长

王令市气象局副局长

颜庆国扬州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正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惟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城乡建设局内,联系电话:87329531。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