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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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表彰“十一五”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1/09/03 1.3w 阅读 168 点赞

各县(市)、邗江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省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市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在实现农牧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研究,决定对宝应县安宜镇等20家单位和夏寿华等40名同志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农村清洁能源建设事业做出新的成绩。全市农村能源系统要以先进为榜样,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推动我市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十一五”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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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