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市政府文市政府文件

市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先进开发园区的决定

2011/07/29 5.2k 阅读 435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10年,全市各开发园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政策、体制、功能优势,坚持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步推进,开发园区开发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根据《扬州市开发园区综合考核奖励办法》(扬府发[2010]103号),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下列园区予以表彰:

一等奖: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江都经济开发区

二等奖:高邮经济开发区、广陵产业园、宝应经济开发区

三等奖:邗江经济开发区、仪征经济开发区

希望受表彰奖励的开发园区珍惜荣誉、锐意进取、再创新成绩;希望其他各开发园区认真学习先进,加快发展,共同将园区打造成为对外开放的窗口、优势产业的载体、聚集先进生产要素的平台和地区经济发展的增长点,为“三个扬州”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