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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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命名2010—2011年度“扬州市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的通知

2011/05/29 8.5k 阅读 217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10年以来,我市禁毒预防教育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和《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深入开展针对在校学生的毒品预防教育,学生防毒、拒毒意识普遍增强,有效防止和减少了青少年吸毒现象。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根据考核情况,决定命名10所学校为2010—2011年度“扬州市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

1、扬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2、扬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

3、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4、扬州新东方中学

5、扬州市邗江区槐泗学校

6、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中学

7、江都市职业教育集团

8、高邮市第一中学

9、宝应县画川初级中学

10、江苏省仪征中学

希望以上学校再接再厉,巩固毒品预防教育成果,进一步探索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新途径,不断发挥示范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各地要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推进“不让毒品进校园”活动的深入开展,为建设“创新扬州、精致扬州、幸福扬州”作出新的贡献。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