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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成立扬州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1/04/09 3.9k 阅读 274 点赞


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扬州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扬州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爱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周正权  市政府副秘书长

金秋芬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黄俊华  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华平  市经信委副主任

丁小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  锋  市监察局副局长

罗庆寿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  流  市规划局副局长

耿  良  市建设局副局长

汪元才  市城管局副局长

尹建平  市交通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吴芝山  市水利局副局长

周学金  市农委副主任

陈  建  市商务局副局长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