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市政府办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功能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体制的通知

2022/09/13 1.1w 阅读 538 点赞

仪征市、邗江区、广陵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理顺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管理体制,强化房屋征收属地管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定。经研究,决定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功能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决定和补偿决定由属地县(市、区)政府作出,功能区管委会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实施工作,如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由各功能区管委会负责,不纳入属地县(市、区)政府的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