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度扬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相关部门按照《江苏省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认真组织起草工作,市司法局加强督促指导并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共同确保按时完成规章制定任务。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度扬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计划
一、《扬州市市区养犬暂行办法》
起草部门:市公安局
报送时间:2021年4月20日前
二、《扬州市城镇燃气管理办法》
起草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送时间:2021年6月20日前
三、《扬州市市区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
起草部门:市城市管理局
报送时间:2021年8月2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