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市政府办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扬州市市设权力清单的通知

2021/04/08 1.5w 阅读 536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编办关于权力清单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加快市级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规范市设行政权力运行,经研究,决定对《扬州市市设权力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进行公布。

《清单》涉及市住建局和市公安局2个部门,共21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处罚18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权力2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照清单行使权力。《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设权力清单,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求,正确行使行政权力。

二、清单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我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责变化情况,对市设权力实行动态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制度体系。

三、加强权力运行监督监管。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权力运行监管,明确责任主体及内容,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切实做到权责一致。

附件:扬州市市设权力清单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扬州市市设权力清单的通知.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