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扬府办发〔2020〕30号),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初审推荐,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各有关职能部门审核,经市政府同意,将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仪征分公司认定为扬州市2020年第一批化工重点监测点,现予以公布。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