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市政府办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扬州市行政审批局首批划转事项清单进行调整的通知

2020/06/24 2.0w 阅读 203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17年11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的通知》(扬府办发〔2017〕124号),2019年12月,市两办印发《扬州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扬办发〔2019〕24号),均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权力编码0100306002)”(“企业登记(权力编码0100306000)”子项)作为行政许可事项,分别划转至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扬州市行政审批局。

现根据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要求,将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扬州市行政审批局承担的外商投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理职责调整由市场监管局行使,不再保留《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扬州市行政审批局首批划转事项清单》中“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事项。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