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市政府办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长江沿线违法违规占用岸线工业企业关停拆除和完善手续计划的通知

2018/12/11 1.1w 阅读 533 点赞

仪征市、江都区、广陵区、邗江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坚定不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指示精神,分解细化市委、市政府《扬州市贯彻落实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扬发〔2018〕12号),经过清查企业违法违规情况、各地区自报方案、市级部门审核建议、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等环节,市政府已确定2018年~2019年扬州市长江沿线违法违规占用岸线工业企业关停拆除计划和完善手续计划,具体如下:

一、任务目标

(一)2019年总体目标。

“关停拆除42家,完善手续34家”:42家中拆除23家(其中船厂13家),关停19家(其中船厂13家)。其中:朴席镇江苏海洋航务打捞公司的拆除由仪征市政府牵头、市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二)2018年阶段目标。

“关停拆除16家”:其中拆除12家(其中船厂5家)、关停4家(其中船厂3家)。

地区

拆除计划

关停计划

完善手续

计划

总数

其中船企

2018年拆除

其中船企

总数

其中船企

2018年关停

其中船企

全市

23

13

12

5

19

13

4

3

34

仪征

11

6

7

3

16

13

3

3

11

江都

6

6

2

2

9

广陵

1

1

7

市开发区

3

1

1

6

邗江

2

1

化工园

2

2

1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关停拆除工作体系。关停拆除42家违法违规占用岸线工业企业任务的责任主体是所在地当地政府(管委会)。有关地区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建立以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多部门组成的关停拆除工作组,按照14个月倒排关停拆除任务,并于11月16日前将工作组成员名单、联络员、按月关停拆除计划报送市经信委。

(二)强化综合整治,依法依规推进整治工作。市各部门和各地政府(管委会)要依法依规开展综合整治,不再为纳入关停拆除计划的违法违规企业办理项目备案、环评、供地、财政奖励等与关停拆除目标相悖的审批服务事项,妥善做好各项整治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当地政府(管委会)要确保26家关停拆除船厂不再新接订单,对尚未建造的订单一律禁止开工、市交通局一律不予船检,对在建船舶订单要限期完工、妥善处置,确保不影响关停拆除进度。市各部门要与当地政府(管委会)形成合力,共同做好35家工业企业完善手续任务,按照“一企一档”要求建立35家企业审批档案库,于11月23前将已有审批文件复印件和26家船厂已签和在建船舶订单汇总表报送市经信委。

(三)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关停拆除落实到位。建立由市经信、发改、环保、国土、规划、水利、交通、海事、供电、供水等多部门组成的长江沿线违法违规工业企业关停拆除督查组,市经信委负责牵头制订《关停企业现场验收办法》和《拆除企业现场验收办法》。各地区每月底向督查组报送本月目标完成情况和次月计划,督查组定期进行现场督查,开展验收工作,定期向市政府上报各地区任务完成进度和存在问题。

(四)强化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沿江产业升级。市各部门和有关地区要抓好整治岸线的生态修复工作,加强对未列入关停拆除计划岸线和企业实施新建、技改、迁建等项目的审查和监管,高水平制订沿江产业发展规划,精选实施一批绿色环保、高附加值的创新型制造业项目,协调发展生态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加速新旧动能转换,同步提升产业竞争力和环境竞争力,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宰大伟,87867733(传真),458945310@qq.com。

附件:1.42家关停拆除企业名单.doc

      2.34家完善手续企业名单.doc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