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扬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
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扬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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