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市政府办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通知

2018/01/04 6.7k 阅读 318 点赞

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扬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



附件:扬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