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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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扬州市黄标车淘汰报废财政补助办法》的通知

2016/08/15 2.6k 阅读 339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16年度扬州市黄标车淘汰报废财政补助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日 

2016年度扬州市黄标车淘汰报废财政补助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黄标车淘汰工作的新要求,适应我市黄标车限行区扩大的新情况,进一步加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加快改善空气质量,促进机动车污染减排,市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引导和鼓励黄标车加快淘汰更新,对全市范围内的黄标车提前淘汰实施财政补助。补助办法如下:

一、补助范围

黄标车,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具体包括:

(一)2000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微/小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货车;

(二)2001年10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轻型货车;

(三)2003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四)2001年9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燃气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五)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微小型载客汽车;

(六)2009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微轻型载货汽车;

(七)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享受政府补助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机动车在本市登记注册;

(二)机动车于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20日拆解,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三)车辆提前报废,机动车强制报废期必须为2017年1月1日以后,且非因自然报废或者交通事故导致直接报废。

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淘汰不予补助。

已享受其他黄标车报废更新补助政策的车辆,不再补助。

二、补助标准

根据燃料类型、车辆类型、登记年限,分时段实施差别化补助。(详见附件1)

市区黄标车淘汰差别化补助所需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财政独立的县(市、区)参照此标准执行,江都区在财政体制调整到位之前自行负责所需补助资金。

三、受理时间和地点

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补助申请。

黄标车淘汰补助申请根据机动车注册地属地受理。市区(不含江都区)受理地点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湾头田庄)办证大厅,专设黄标车淘汰补助窗口。县(市)和江都区受理地点由各地自行确定。

四、补助程序

1、车辆拆解注销。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以下简称车主)携带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移申请表》,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网点(详见附件2),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2、申请办理。车主到补助申请受理窗口办理补助申请,需携带以下材料:

(1)《扬州市黄标车淘汰补助资金申请表》一式

二份(可在受理窗口领取、也可在扬州市环保局网站下载);

(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

(3)《机动车注销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

(4)身份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5)车主本人银行账户或者单位银行账户复印件。

补助申请由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证明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3.审核发放。公安、商务、财政等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联合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车辆,由公安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补助资金支付手续(符合省级引导资金一并支付给车主)。

五、工作职责

1、市公安局。负责审核《机动车注销证明》、汽车提前报废的有效性;负责黄标车的认定和注销;负责界定已淘汰黄标车的归属地;负责加大高污染车辆限行力度;严格车辆安全检测;配合市交通部门营运黄标车通行证的发放管理;配合市环保部门统计分析黄标车淘汰等相关数据,及时提供黄标车淘汰更新明细信息;负责在规定的工作日内按规定的黄标车淘汰政府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领人的账户。

2、市环保局。负责建立“黄标车淘汰更新管理信息系统”;负责统计分析黄标车淘汰等相关数据;严格车辆排放检测;配合市公安部门对高污染车辆限行区域的查处;负责对高污染车辆淘汰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

3、市财政局。负责黄标车淘汰补贴资金和工作经费的保障;负责财政供养单位车辆的认定。

4、市商务局。负责审核《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有效性;负责监督报废车辆拆解回收有关信息审核;规范机动车报废行为,指导报废拆解企业完善便民服务功能。

5、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级机关黄标车的淘汰工作,按照《扬州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配备标准和公务用车编制数,对财政供养单位车辆的更新进行严格审批。

6、市交通局。负责严格审查营运黄标车资质,对黄标车不再新发和年审营运证,督促淘汰更新;配合市公安部门对达到强制报废规定的车辆办理注销手续;严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提高车辆维护保养水平。

六、其他事项

1、车主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申领手续,超过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律不予补办。

2、对买卖、伪造、变造相关证明,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

1、扬州市黄标车淘汰差别化补助标准明细表

2、扬州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网点

3、扬州市黄标车淘汰补助资金申请表

附件1:

扬州市黄标车淘汰差别化补助标准明细表

(单位:元/辆)

2000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

2000年7月1日至2001年10月1日前注册登记

2001年10月1日至2003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

2003年7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

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前日注册登记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

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

汽油

载客

大型

3500

3500

3500

-

-

-

-

中型

2500

2500

2500

-

-

-

-

微、小型

2000

-

-

-

-

-

-

载货

重型

3500

3500

3500

-

-

-

-

中型

2000

2000

2000

-

-

-

-

微、轻型

2000

2000

-

-

-

-

-

柴油

载客

大型

3500

3500

3500

4500

6000

7000

-

中型

2500

2500

2500

2500

4000

5000

-

微、小型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3000

-

载货

重型

3500

3500

3500

4000

5000

6000

-

中型

2000

2000

2000

2500

3000

4000

-

微、轻型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3000

3500

备注:根据《江苏省省级老旧机动车淘汰专项引导资金奖补办法》,2000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微、轻型客车和中、重型汽油车,2007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中、重型柴油车,同时享受老旧机动车淘汰省级专项引导奖补资金的补助。


附件2:

扬州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网点

序号

企 业 名 称

地     址

联系电话

1

扬州广发物资再生有限公司市区回收点

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赵庄村

87812286

2

扬州广发物资再生有限公司江都办事处

江都区仙女镇华山路

13901442715

3

扬州广发物资再生有限公司仪征办事处

仪征市真州镇永庆村永九组

13222314088

4

扬州广发物资再生有限公司高邮办事处

高邮市龙虬陈总兵庄村

15951043444

5

扬州广发物资再生有限公司宝应办事处

宝应县泰山东路98号

13921917318


附表3:

扬州市黄标车淘汰补助资金申请表  

编号:

淘

汰

车

辆

信

息

车牌号:苏K

牌照颜色:蓝□   黄□    黑 □

所属地区

车辆

类别

客车:大型□    中型□   微、小型□

货车:重型□    中型□   微、轻型□

注册地址

燃料种类:汽油□    柴油□

车架号:

初次登记日期:

注销日期:

回收证明号:

注销证明号:

提前一年以上报废:是□   否□

因自然或交通事故直接报废:是□ 否□

是否已享受过其他黄标车报废更新补助政策:是□    否□

车

辆

所

有

人

车主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个人/单位开户银行名称

个人/单位开户银行帐号

财政供养:是□    否□  (单位车辆需要填报此项)

代理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声明如下:

1.本人(单位)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本人(单位)保证提交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公安部门审核意见:

经办人(盖章):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经办人(盖章):

年   月   日


扬州市黄标车淘汰补助资金测算表

(单位:万元)

2000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

2000年7月1日至2001年10月1日前注册登记

2001年10月1日至2003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

2003年7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

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注册登记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7月1日注册登记

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

汽油

载客

大型

2.45

0.7

4.9

-

-

-

-

中型

5.5

12

48.5

-

-

-

-

微、小型

400.2

-

-

-

-

-

-

载货

重型

0

0

0

-

-

-

-

中型

0

0

0

-

-

-

-

微、轻型

0

0

0

-

-

-

-

柴油

载客

大型

5.6

2.45

32.2

143.55

199.2

259.7

-

中型

8

4

22.75

54.25

87.6

26

-

微、小型

2.4

0.6

2.4

34

64.8

22.5

-

载货

重型

0

0.7

34.3

156

947

478.2

-

中型

0

1.2

46.8

126.25

318.9

171.6

-

微、轻型

0

2

31.8

173.2

291.2

166.2

407.75

备注:上表按最大值测算,总计4799.35万元。

      根据往年惯例,财政部、交通部和商务部每年10月左右出台老旧汽车补助办法,对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的重型载货车、总质量大于10000千克(含100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中型载货车和部分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0年的重中型危险品运输载货车的淘汰报废给予国家级财政补助,而起草的市级补助办法中规定:“已享受其他黄标车报废更新补助政策的车辆,不再补助”,据此这部分可能享受国家补助的黄标车补贴资金可不由市级财政予以承担,经统计我市共有1386辆可享受国家级补助的黄标车,按2015年补助标准测算共需补助资金608.95万元,扣除这部分国家级补助资金,我市实际需要发放的市级淘汰补助资金为4190.4万元。


市区(含邗江)黄标车淘汰补助资金测算表

(单位:万元)

2000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

2000年7月1日至2001年10月1日前注册登记

2001年10月1日至2003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

2003年7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

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注册登记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7月1日注册登记

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

汽油

载客

大型

1.75

0.7

4.9

-

-

-

-

中型

2.25

7

21.5

-

-

-

-

微、小型

86.4

-

-

-

-

-

-

载货

重型

0

0

0

-

-

-

-

中型

0

0

0

-

-

-

-

微、轻型

0

0

0

-

-

-

-

柴油

载客

大型

3.5

1.05

21.35

99

116.4

29.4

-

中型

2.5

1

5.75

20.75

34

15

-

微、小型

2

0.2

0.4

15

32.6

14.4

-

载货

重型

0

0.35

21.35

82

443

225

-

中型

0

0.2

17

44

125.1

74.4

-

微、轻型

0

1.2

14.4

76

148

93.9

223.3

备注:上表按最大值测算,总计2128万元。

      根据往年惯例,财政部、交通部和商务部每年10月左右出台老旧汽车补助办法,对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的重型载货车、总质量大于10000千克(含100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中型载货车和部分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0年的重中型危险品运输载货车的淘汰报废给予国家级财政补助,而起草的市级补助办法中规定:“已享受其他黄标车报废更新补助政策的车辆,不再补助”,据此这部分可能享受国家补助的黄标车补贴资金可不由市级财政予以承担,经统计我市共有638辆可享受国家级补助的黄标车,按2015年补助标准测算共需补助资金289.2万元,扣除这部分国家级补助资金,市区(含邗江)实际需要发放的市级淘汰补助资金为1838.8万元。


扬州市未注销黄标车保有量统计表

(单位:辆)

2000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

2000年7月1日至2001年10月1日前注册登记

2001年10月1日至2003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

2003年7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

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注册登记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7月1日注册登记

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

汽油

载客

大型

7

2

14

-

-

-

-

中型

22

48

194

-

-

-

-

微、小型

2001

-

-

-

-

-

-

载货

重型

0

0

0

-

-

-

-

中型

0

0

0

-

-

-

-

微、轻型

440

6

-

-

-

-

-

柴油

载客

大型

16

7

92

319

332

371

-

中型

32

16

91

217

219

52

-

微、小型

12

3

12

170

324

75

-

载货

重型

0

2

98

390

1894

797

-

中型

0

6

234

505

1063

429

-

微、轻型

0

10

159

866

1456

554

1165

备注:全市黄标车保有量14722辆。


扬州市区(含邗江)黄标车保有量统计表

(单位:辆)

2000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

2000年7月1日至2001年10月1日前注册登记

2001年10月1日至2003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

2003年7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

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注册登记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7月1日注册登记

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

汽油

载客

大型

5

2

14

-

-

-

-

中型

9

28

86

-

-

-

-

微、小型

432

-

-

-

-

-

-

载货

重型

0

0

0

-

-

-

-

中型

0

0

0

-

-

-

-

微、轻型

355

6

-

-

-

-

-

柴油

载客

大型

10

3

61

220

194

42

-

中型

10

4

23

83

85

30

-

微、小型

10

1

2

75

163

48

-

载货

重型

0

1

61

205

886

375

-

中型

0

1

85

176

417

186

-

微、轻型

0

6

72

380

740

313

638

备注:市区(含邗江)黄标车保有量6543辆。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