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扬州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编办等6部门印发的《关于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苏编办发〔2015〕7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医疗卫生健康体系的意见》(扬发〔2015〕28号)有关要求,为深入推进全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扬州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医管委”),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朱民阳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董玉海 副市长
成 员:李 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长金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韩 劬 市编办主任
范天恩 市发改委主任
张 彤 市财政局局长
臧 民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社保局局长
黄为民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医改办主任
潘建民 市物价局局长
吴焱新 市审计局局长
沈宏跃 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王鸣芳 市政协常委、教文卫体委员会主任
市医管委履行市政府办医职能,主要负责研究决定市级公立医院的设置规模、发展规划、章程批准、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重大问题。
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日常办公在市卫计委,黄为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市卫计委相关内设机构承担。今后, 市医管委成员工作变动后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