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协调机制的通知》(苏政传发﹝2015﹞132号)要求,推动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经研究,市政府决定成立扬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姚苏华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刘亚军 市政协副主席、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 员:叶 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强学民 市文明办副主任
沈 红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
钱俊海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翁国彦 市公安局副局长
许立宏 市金融办副主任
高 阜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 骏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徐德林 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 钢 市信访局副局长
毕顺元 市民政局副局长
晏 明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江海东 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
杨文泉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叶华兼任,副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翁国彦、市金融办副主任许立宏和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杨文泉兼任。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