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15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所列计划,统筹安排,抓紧做好调研起草各项工作,在公众参与、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按《扬州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办法》(市政府第48号令)的要求及时报送。列为制定项目的,原则上应在本年度出台;列为调研项目的,如条件成熟也可以在本年度出台,未能出台的,优先列入下一年度计划;未列入计划的规范性文件,原则上本年度不予颁布。
附件:2015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1日
附件:
2015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市政府2015年制规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着力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突破年、城市管理强化年、市民素质提升年等方面急需制定或修订的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制度建设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努力使政府制规工作适应扬州发展需要、符合市民意愿、解决实际问题。具体安排如下:
一、制定项目
1、扬州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 市建设局
2、扬州市物业管理办法 市房管局
3、扬州市公路安全保护实施办法 市交通局
4、扬州市大运河遗产保护办法 市文物局
5、扬州市城市公园管理暂行办法 市园林局
6、扬州市瘦西湖隧道管理和保护办法 市建设局
7、扬州市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置办法 市司法局
二、调研项目
1、扬州市航道管理办法 市交通局
2、扬州市长江岸线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市发改委
3、扬州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市经信委
4、扬州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 市人社局
5、扬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市公安局
6、扬州市出租房屋管理办法 市公安局
7、扬州市市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市房管局
8、扬州市市区临时建筑规划管理办法 市规划局
9、扬州市户外广告标志设置管理办法 市城管局10、扬州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 市民防局
11、扬州市地名管理办法 市民政局
12、扬州市城建档案管理办法 市建设局
13、扬州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市水利局
14、扬州市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 市水利局
15、列入《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市政府令第84号)修改目录的其他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