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物业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物业服务范围也更加广泛,物业服务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其住宅服务收费关乎民生,更是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升的重要保障,努力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化的收费环境,强化物业服务与收费管理秩序,明晰收费边界,进一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该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是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拟定成文,对比老政策有以下几点:
1.理顺框架结构。对老政策结构进行调整,使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汽车停放收费、服务项目收费与行为规范监管等主要版块集中表述,使文件整体条理性更加清晰。
2.增加物业收费类型界定。针对现有物业收费矛盾中物业收费项目类型界限不清,导致物业收费咨询投诉件较多的现状,文件明确收费边界,为后期减少物业收费矛盾奠定了基础。
3.继续保留“七折”条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保留原政策中未入住空置房物业费打七折贯例,同时进一步明确业主未入住物业费七折优惠期与享受优惠的范畴,既平衡了业主和物业企业利益关系,也兼顾了其他业主的根本利益。
4.明确装潢垃圾清运费用条款。依据现有省收费办法与定价目录,放开其收费,突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自由选择空间,保障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
5.明确车辆充换电政策。明确了物业管理区域内提供非机动车集中充电设施的服务者,可向用户收取充电费用,包含电费和服务费,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列示。
6.明确代收代支费用。明确公共能耗与电梯运行费为代收代支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对代收代支费用可以预收,必须以约定的方式按实际产生费用分摊。在实际操作中,明确要及时公示实际费用与分摊情况。
7.强化收费后续监管。对其他服务项目收费进行了梳理,明确纳入物业维修基金和补助物业管理经费的情形。对物业管理服务费财务公开制度、具体公示时间和方式作了进一步说明,增强了物业企业的可操作性,也便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日常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