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市营商办印发实施了《关于优化大件装备物流运输服务的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大件运输定义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决定》,大件运输是指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车货总质量超过49吨。
二、意见起草背景
1、上位政策有依据
国家发改委《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促进现代物流和制造业高效融合,鼓励物流企业融入制造业采购、生产、仓储、分销、配送等环节,持续推进降本增效。
2、产业发展有需求
高端装备制造业是扬州现代产业体系中的居于首位的主导产业集群,2022年规上企业开票规模1131亿元。物流业是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提升价值链的重要支撑,推动物流业与装备制造业深度融合有客观需求。
3、企业经营有痛点
市发改委在今年参加“扬货扬出”企业调研时发现,扬州装备制造企业普遍视大件装备物流运输为影响经营和销售的难题。企业普遍反映,大件装备物流运输存在本地调装能力弱、报批周期长、沿途处罚多等问题,有时对临时新增且交货时间紧的大件装备生产订单,不得不忍痛拒绝,或冒险违规上路,存在很大的经营风险和安全风险。
三、意见主要内容
《关于优化大件装备物流运输服务的意见》共10条。主要内容包括:
1、建立大件装备物流运输服务工作机制
统筹大件装备物流运输服务工作,明确了发改、交通、工信、公安、应急等有关部门在大件装备物流运输服务工作中的职责。
2、构建服务大件装备物流运输全流程工作体系
一是改善服务条件,包括为保障大件装备物流运输需要,支持改善道路环境和提升港口设施。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包括交通与工信部门协作、建立服务预约机制;缩短办证时限,交通运输部门接到勘验申请后,1个工作日完成现场勘验;优化大件运输许可证办理服务,提升部门服务质量;三是提供通行服务,市域范围内的一般大件装备物流运输,由公安部门告知沿线管制民警,提供通行保障和便利服务;四是改善执法体验,市域范围内的大件装备物流运输,在车货外廓尺寸超限情形未发生改变、车货总质量未超过限定标准的情况下,运输车辆可加装多个不可解体物品或加装此不可解体物品的配件。
3、加强大件装备物流运输服务安全监管
坚持安全第一发展理念,严格依法依规治理超限运输,做好大件装备装卸、物流运输安全生产服务工作。
四、贯彻落实意见的重点工作
1、开展大件装备物流运输道路环境调研
以扬州高新区、扬州经开区和江都高新区等装备制造业特色园区为重点,开展大件装备物流运输道路环境调研。如运输线路道路、桥梁确需采取加固、改造措施的,积极协助配合大件装备承运人加固、改造,并及时组织验收。
2、建立装备制造企业服务需求回应机制
在全市大件装备物流运输服务工作机制下,根据部门职责,市发改委负责监测意见执行情况,服务业处联系人:汤鑫,联系电话:87863517;市交通局负责优化大件运输许可证办证流程,公路处联系人:黄珂,联系电话:80989587。服务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3、跟踪评估意见贯彻执行情况
定期召开相关部门和装备制造业企业对接会,听取企业服务诉求,优化部门服务流程,提升部门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