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市政府印发了《扬州市网上中介超市运行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提升改革的社会参与度,现作如下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营商环境条例》、《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快建设现代政务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71号)、《江苏省打造高效规范便利的一流政务环境实施方案(2022-2024年)》(苏营商发〔2022〕4号),加强和规范我市网上中介超市运行与管理,提升中介服务质量和效率,制定了《管理办法》。
二、文件适用范围
网上中介超市,是指市政府统一建设,为全市项目业主、中介机构提供选取和承接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网上平台,承担信息发布、网上交易、监督管理、评价公示等综合性服务工作。项目业主通过网上中介超市购买中介服务,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管理办法》。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的涉审中介服务,需采用法定方式确定中介服务机构的除外,原则上都要在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中介机构。其他涉审中介服务鼓励在网上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机构。
三、文件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十六条,第一条至第五条规定了《办法》的制定依据、概念定义、适用范围,以及网上中介超市运行的基本原则和应用规则,属于总则范畴;第六条至第八条规定了主管部门和配合部门的职责;第九条至第十一条规定了项目业主和中介机构入驻网上中介超市并开展活动的基本规则;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规定了监督、评价和问责机制;第十六条规定了施行时间和有效期限。
四、文件为市场主体带来的便利性
一是网上交易平台全市统一。《管理办法》规定按照“一个平台、全市共用、一地入驻、全市通行”的原则,向项目业主、中介机构免费入驻登记。中介机构在扬州市任一地域内入驻网上中介超市,均可平等参与扬州市域范围内项目业主的中介机构选取活动。
二是项目需求发布更为集中。《管理办法》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的涉审中介服务,须采用法定方式确定中介服务机构的除外,原则上都要在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中介机构,相关公告信息均会在网上中介超市公开发布,方便中介机构获取全量信息。
三是部门职责界定更为清晰。《管理办法》明确界定了网上中介机构管理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信用信息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中介服务领域的行业协会的工作职责,规范网上中介超市日常运营和监督,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四是选取活动程序更为规范。《管理办法》明确了中介机构进驻网上中介超市流程,中介机构、项目业主入驻实行信用承诺制,放宽了中介机构入驻条件。明确了项目业主在网上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机构采用随机选取、竞价选取、询比选取和直接选取等四种方式。
五是诚信管理更为全面。《管理办法》明确对中介机构实施日常考核管理,根据管理工作需要规范开展中介机构清退工作,建立中介机构评价评优公示制度,开设服务评价、咨询、投诉、举报等互动功能,完善中介机构和执业人员资质等级、执业资格、服务质量、履约情况等为主要内容的诚信档案。
五、文件公开途径
《管理办法》通过扬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或扬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管理办法》实施后,实施结果将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旗舰店对外公布,网址:http://yz.jszwfw.gov.cn/。
对管理办法内容有不清楚和有疑问的,可以向扬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514-82087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