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政策政策解读

《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2022/04/20 9.5k 阅读 315 点赞

一、《本细则》是根据什么制定的?

为建立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推动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依据国家《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细则适用于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等政策措施(以下统称政策措施)。
下列不列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
(一)内部管理性文件,包括人事、机构、编制、财务、外事、保卫、保密、内部工作制度、程序性规则等;
(二)一般事务性文件,包括工作报告、工作总结、职责分工、会议通知、情况通报等;
(三)过程性文件,包括不涉及出台具体政策措施的请示、征求意见函等;
(四)常规性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项目核准、批复、备案等。
三、利害关系人是指什么?
利害关系人是指参与相关市场竞争的经营者、上下游经营者、消费者以及政策措施可能影响其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其他市场主体。
四、复审过程中,存在较大争议且意见难以协调一致时如何处理?
复审过程中,存在较大争议且意见难以协调一致时,提请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五、什么情况下应当引入第三方评估?
出台的政策措施,起草处室应当对其影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可以每三年进行一次,也可以根据实际及时进行,或者结合政策措施清理时一并进行。评估报告告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评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经评估认为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应当及时废止或者进行修订。
下列政策措施,应当引入第三方评估:
(一)拟适用例外规定的;
(二)被多个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或者举报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