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调动广大民政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决定,授予196个单位“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92名同志“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授予104名同志“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我市1家单位和1名个人受到表彰。扬州市广陵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荣获“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扬州市江都区社会福利中心副主任助理研究员潘志才荣获“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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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全国表彰!
2024/10/27 1.7w 阅读 296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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