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民政部批复扬州市入选首批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单位。为深入贯彻民政部《关于开展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和市政府分管领导批示要求,8月2日上午,扬州市民政局在市救助管理站召开全市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推进交流会。扬州市民政局副局长李斌,社会事务处负责同志,高邮市、仪征市、江都区民政部门分管领导,市县两级救助管理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市救助站负责同志解读了民政部相关文件精神,指出开展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回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现实需要,是推进救助管理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的重要途径,对优化救助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效能、促进救助管理机构转型升级具有深远影响。

参会的各地民政部门分管领导及救助管理机构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深入剖析本地区本部门救助管理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分享工作经验和创新做法。大家表示,将以此次推进交流会为契机,加强上下联动,深化左右协调,共同探索开展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的创新路径。





在听取大家的发言后,市民政局副局长李斌作了总结讲话。他强调,要严格对标对表,聚焦市委主要领导和市政府分管领导批示要求,深刻认识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全力以赴确保我市试点工作深入实施、全面见效。要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梳理问题清单,明确开展试点工作需要协调解决的难点堵点。要坚持制度引领,各县市区要落实上级政策要求,形成本地区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提级办理和资源下沉任务内容。要坚持扩围拓面,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救助政策联动,细化救助管理扩围举措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