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以建设法治民政为目标,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着力培养建设法治民政队伍,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以良法善治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聚焦制度支撑,完善法治体系。做好新时代民政法治工作要坚持改革与法治相统一,在兜底性保障性安排上持续用力,积极破解社会建设中的制度性难题,有力推动了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一是用好法治“坐标系”,锚定正确方向。全面推进民政工作法治化,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政领域各项改革,做到路径清晰、精准发力,确保改革不偏航、不走样。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坚决防止发生冲击道德底线的事件。二是用好法治“压舱石”,推进依法治理。在推动民政领域法律法规落地落细的同时,配套完善政策体系,让民政服务对象全面依法享受民生权利。在养老服务方面,出台《广陵区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广陵区颐养社区建设总体方案(2020—2025年)》,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在社会救助方面,着眼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健全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机制,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三是用好法治“放大器”,推进依法决策。制定《广陵区民政局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管理办法》,将重大行政措施、政府采购事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采购等事项纳入扬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大数据监测评估平台。《广陵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纳入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依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确保决策程序启动和运行规范化,严格落实决策程序要求,确保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
二、聚焦源头赋能,构建法治生态。浓厚法治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一是配强民政执法队伍。积极培养民政执法人才,扩大民政执法队伍,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目前,全区民政系统共有持证执法人员12人。定期组织执法业务培训,系统分析民政领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典型案例及复议应诉应对策略。每年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操作能力和执法水平。二是提升干部法治意识。注重融合共促,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不断将党纪学习教育引向深入,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深入开展学法活动,依托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学习,学习《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行政区划管理条例》《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大力提升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学习《信访工作法治化学习读本》《信访工作法治化典型案例汇编》,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信访问题。三是增强群众法治观念。积极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依托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民政法规政策。各业务条线在日常工作和检查监管中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如社会组织条线结合“每周一课”等活动,加大政策宣传,提升民政服务对象法律意识。在“党建+救助”阵地中嵌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定期由法律服务人员进点开展工作。做好“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对新修改的慈善法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慈善事业。
三、聚焦规范高效,加强行政执法。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积极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执法素养,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正确的法治观,推动执法要求与执法形式相统一、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一是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增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意识,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试点探索急难救助“先行办”,不再开展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审批前公示,进一步解决好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打造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建成老年人助餐服务“中心厨房”12个,日均配送餐1000多份。深化婚俗改革,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荣获“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二是有序开展执法检查。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24家社会组织开展检查并进行审计。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效能,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和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实施社会组织三年规范化建设行动,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常态化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深入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三是持续提升治理效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101个行政权力事项入驻政务大厅,推动“结婚一件事”“身后一件事”“尊老金一件事”“救助一件事”等,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更有温度的民政服务。有序开展社会组织“一网通办”登记审批,严格社会组织登记审查,依法履行对社会组织的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能。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许可123件,其中成立登记15件、变更登记86件、注销登记2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