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建立高效的工作联动与信息共享机制,近日县救助管理站与县巡特警大队签订了警务工作站救助驿站共建协议书。

按协议约定,县救助管理站在城区各警务工作站设立临时救助驿站,提供食品、药品、衣物等救助物资,发挥临时救助、临时庇护功能。各警务工作站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路边流浪乞讨人员可直接送入定点医院先行救治,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求助返乡的,经核实属于临时遇困、自身无力解决返乡车票的,可直接将该人员送至车站,以进一步提升我县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处置响应能力。



通过此次签订共建协议,有效整合了救助资源、拓宽了救助渠道,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主动发现、及时救助”工作机制。与此同时,县救助管理站还与各警务站建立了工作交流群,将通过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行动等方式不断提升救助管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