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扬州市坚持以深化构建大救助体系为目标,扎实推进兜底救助、精准救助、温情救助、规范救助,全力以赴抓重点、攻难点、树亮点,努力开创社会救助工作新局面。
加大救助力度
统筹基本生活救助与专项救助。扬州市针对不同类别的困难群体实施差异化救助,尤其是实施更有针对性的教育、就业、医疗等帮扶措施,提升困难群体自我发展的能力,不断促进就业增收,缩小收入差距。
统筹物质救助与服务帮扶。扬州市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积极发展服务类救助,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提供必要的访视和照料服务,为他们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统筹兜底保障与权益保护。扬州市深入排查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和权益保障问题,对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孤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困难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群体,在落实常态化帮扶措施的同时,依法保护其个人隐私及合法权益。
统筹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扬州市大力推进“慈善+救助”模式,加大社会力量的参与力度,搭建救助资源对接平台,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提供了有力支撑,通过社会救助“多向发力”,实现由“弱有所扶”向“弱有众扶”的转变。
统筹关爱巡访与综合救助。扬州市积极探索建立特殊困难群体巡访、监测、救助、关爱、应急救助一体化服务保障工作机制,做到集中排查、日常巡查和动态核查有机统一,切实强化各类困难群体救助业务融合发展,推进各类救助政策有效衔接。
提升救助能力
集聚主动发现。扬州市健全完善主动发现机制,聚焦困难群体,动态跟踪研判,构建主动发现网络,拓宽线下发现渠道,加强数据共享,提升线上发现能力,及时发现申请不便的困难群众,早介入、早救助。
创新救助模式。2022年,扬州市在特殊困难群众摸排的基础上,对可能存在困难风险的人群进行分析,探索增加了针对空巢独居老人、刑满释放老人、邻里家庭矛盾突出家庭对象等摸排救助内容,推动服务对象更加聚焦、兜底保障更加广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利用大数据创新实践监测预警方式,形成“报警—接收—处置—反馈”工作闭环,提高针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应急处置能力。
优化救助机制。扬州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进一步优化救助保障机制,健全完善风险排查整治机制,以县(市、区)为单位,每年开展两次以上集中排查,重点排查可能存在风险的特殊困难群体,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查、动态核查,并按困难情形、风险等级逐一明确巡访关爱的频次、内容、要求,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强化协同机制
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扬州市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督查检查和定期反馈,推动社会救助工作落实落细、落地见效。
健全部门协同机制。扬州市加强部门之间常态化信息共享,通过数据比对、关联分析、综合评估,进一步提高信息核对的精准性和时效性,确保及时预警、及时救助。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扬州市实施基层能力提升工程,完善各级社会救助工作网络,推进各级社会救助综合服务机构建设,将工作触角延伸到困难群众身边;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强化救助政策培训,落实好经费保障,提升基层救助工作人员的能力素养,保障基层救助工作高质量运行。
鼓励实施容错纠错。扬州市对秉持公心、履职尽责但因客观原因出现失误偏差且能够及时纠正的经办人员,依法依规免于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