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地 名 公 告(2026第1号) 2026/02/04 6.3k 阅读 500 点赞 查看原文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九龙湖商务中心”等地名已由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并报我局备案,现予以公告。扬州市民政局2026年2月4日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