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监督,根据社会组织管理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对下列同志拟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情况予以任职前公示:
龚会青,女,1974年6月生,汉族,群众,大学本科学历,拟任扬州蒲公英社会工作事务所理事长、法定代表人。
公示时间为:1月14日-1月20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扬州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处联系。联系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460号(邮编:225000);联系电话:0514-87931213;信箱:yzmzcssgc@163.com。
扬州市民政局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