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于2024年6月17日至8月15日对市民政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9月24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巡察反馈意见后,市民政局党委先后召开6次党委会和2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传达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研究推动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局党委认为,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对市民政系统坚定政治方向、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理清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扎实有效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全局上下必须增强政治意识,把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检验工作成效、深化自我革命的重要机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委第一时间研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徐德林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成员。局党委书记积极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研究、部署、推进、督查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指导、督促分管领域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员干部全员参与,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
三是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主体,制定《市民政局党委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市民政局巡察整改清单》,按月调度、对单销号。截至目前,26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决策部署,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全局性谋划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1)2024年11月8日,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会议明确“十五五”规划要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四个体系”“两个着力”重大要求,按照“自主申报+定期分析+中期评估+重点工作督查推进”的规划编制思路,认真研究部、省政策,把握前瞻趋势,分析短板弱项,注重面向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突出问题导向,科学优化指标设置。同时抓好“十四五”规划落实,目前指标均已完成。(2)落实好全国、全省和全市民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幸福民政”建设要求,始终兜住兜准兜好民生保障底线。深化殡葬领域改革,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农村养老、医养结合能力,持续增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完善分层分类救助工作体系,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积极汇聚慈善力量,挖掘地名文化多维价值,更好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一批改革试点。在高质量推进全国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全省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试点、服务类救助省域试点等既定项目的基础上,又争取到扬州市作为全国标准化地名地址建设联系点和“高效办成困难群体关爱帮扶一件事”省级改革试点地区。(3)对养老、殡葬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工作开展调研,《关于优化老年助餐体系增进老年人福祉的调研与思考—以扬州为例》和《关于推进全市殡葬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先后获省市领导批示肯定;联合市数据局(市政务办)发布扬州民政政务服务“揭榜挂帅”首批16项任务清单,相关做法在中国社会报头版刊发;《扬州出台全国首部优待老年人条例》、《江苏七夕就在本周六婚姻登记不打烊》等工作被央视媒体报道宣传。同时,常态化关注先进地区的工作成效,将其作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处室的学习参考资料,积极赶超省内先进地区。2024年,市民政局高质量考核在省内Ⅱ类地区位居前列,获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一等等次和争先进位奖。(4)党委中心组严格落实年度学习计划,2024年“第一议题”学习18次,人均研讨交流6次。印发2025年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研讨交流7次。指导基层各党组织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开展学习交流,加深理解认识。
2、系统性思维欠缺。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1)2024年9月,联合市残联、市人社局、市数据局等部门制发《关于印发扬州市高效办成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厘清工作责任和服务标准,细化各部门责任清单,明确各环节工作流程。(2)定期梳理相关数据进行比对,规范数据统计口径,加强动态复核,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3)强化部门数据共享,对低保边缘家庭、近年来退出低保的家庭、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重残家庭等困难群体进行摸排,符合条件的纳入低收入人口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开展特殊困难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排查专项行动以及困难家庭重度残疾单人保入户摸排,为摸排出来的重点对象建立花名册,深入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加强“重残单人保”政策宣传力度,按周开展摸底排查强化对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管理;按照扬州市《关于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巡访、监测、救助、关爱、应急一体化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特殊困难群体的巡访关爱、救助帮扶和应急救助。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的重要内容。(4)制定《扬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扬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强化老龄委的综合协调职能,开展“十五五”时期扬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思路对策研究。(5)推动出台了《扬州市老年人优待条例》,在国内率先完成老年优待的地方性立法。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市情教育的通知》,在各地组织系列宣讲活动,推动国情教育常态化开展。
3、前瞻性思考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1)在全省率先开展《扬州市区殡葬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年)》修编工作,综合考虑我市人口分布、风俗民情、实际需求等角度,提出选址建议以及殡葬设施数量、布局、规模、功能。5月30日市政府正式批复实施。(2)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老年人口状况和发展趋势、环境条件等因素,编制完成《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以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构建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基本养老服务全覆盖、个性化养老服务可发展的养老服务网络。宝应、高邮、仪征养老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正有序推进中。联合市发改委进一步加大养老机构普惠签约力度,已有31家养老机构进行普惠签约。(3)引进品牌机构连锁运营公办养老机构;将公办养老机构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针对邗江区个别乡镇敬老院入住率不高的问题,区民政局与属地镇政府多轮会商,已同意实施公建民营改革。
(二)关于“以人民为中心,‘兜底夯基’定位需进一步强化”问题的整改。
4、“老有所养”未能充分实现。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1)2024年我市实施超长期国债支持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累计改造户数为7354户,使用补贴资金额为1747.9万元。(2)动态更新特殊困难老年人数据库,分类找出未享受服务的困难对象,并推送至各地民政部门,开展服务需求摸底工作,推进有服务需求的困难老年人应服务尽服务。
5、“幼有所依”未能落细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全市9月底在册留守儿童559人,均开展了监护能力标准化评估,完成率100%。联合教育、公安、医保、残联等5部门印发了《扬州市推进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开门办院” 加强困境儿童监护支持工作实施方案》,排查全市近6000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对家庭照护有困难的50名困境儿童落实“一人一策”帮扶措施,为儿童照护人员提供喘息服务。
6、“逝有所安”未能切实保障。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加速推动城市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项目建设。根据省定“五有”标准,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指导各地持续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同时大力推进骨灰堂建设。今年,针对部分乡镇公墓余量不足的突出问题,将15个城乡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建设纳入省市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截至目前已全部完工,有效增加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供给,有效满足群众“逝有所安”需求。
(三)关于“聚焦中心工作,履行民政服务保障使命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7、养老服务能力不能满足老龄事业发展需求。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1)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尝试医养融合发展。利用基层医疗站点闲置床位开展养老服务;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内注册站点;医疗机构将闲置区域交给专业养老机构运营;养老机构交由医疗机构运营;改造建设医养结合机构。(2)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全流程监管的指导意见》,全面规范在项目采购、合同履约、服务对象、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过程、资金绩效等方面管理要求;深入开展老年人服务需求调查,动态优化调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和范围;持续开展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在岗轮训、转岗培训,强化养老护理员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综合能力素质培养。推动养老护理职称评定工作,以专业化、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为养老服务发展注入动能。(3)推动组建扬州市康养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并在养老服务发展的各个领域与各地民政部门进行探索与合作;鼓励机构积极申报等级评定,目前新增2家四星级养老服务机构,共有82家通过等级评定验收(另有21家到期,即将开展评定);赴上海等地开展异地养老推介活动,宣介扬州宜居宜养宜游宜业的独特优势,吸引长三角地区老年人来扬养老,促进银发消费,推动养老产业发展。
8、福彩公益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支持保障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1)一是完善制度体系。于2025年1月出台了《扬州市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规定(试行)》,对包括福彩公益金在内的各类民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绩效管理作出了更加细化的规定。同时,出台了《扬州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福彩公益金的使用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二是督促问题整改。已督促广陵区、江都区将巡察指出的问题整改到位,并开展了2024年度民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三是抓好信息公开。每年6月底前在局门户网站公开上一年度福彩公益金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2024年超额完成既定的渠道建设目标任务,当年末,全市在销站点758个,较上一年净增126个,增幅20%,净增量及增幅均列全省前列。2024年共开展电脑票促销活动8次,即开票促销活动4次,年度总销量及即开票销量均创历史新高。制定出台2025年度培训工作方案,所有新增站点均参与岗前培训后上岗销售,截至2025年10月底,共开展培训8次。
9、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1)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养老护理员、银发顾问等多类型、多层次、多主题培训;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认定、职称评定工作,以专业化、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为养老服务发展注入动能。2025年开展了养老护理人才专题调研;对接扬州大学护理学院、扬州职业大学,在专业设置、人才培育发展方面进行了初步交流,拟开展“订单式”培养工作。提升殡葬行业人才队伍素养。把好进口关,重视从民政院校招聘殡葬相关专业人才,2025年市殡仪馆新招录2人,其中1人为殡葬专业。加大对职工专业技能培训力度,2024年、2025年共有5名殡葬职工获得省行业协会职业技能证书,2025年组织了3次全市殡葬行业技能培训,2名殡葬职工参加省级技能竞赛分获二、三等奖。同时拓展对外交流学习,定期组织班子成员、业务骨干等赴外地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管理经验、专业服务,进一步提高市殡仪馆服务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今年市殡仪馆已组织人员赴邳州、泰州、沧州学习遗体接运车辆管理、驾驶员培训等,提升管理水平,推动市殡仪馆高质量发展。(2)为强化养老服务质量监管,截至10月底,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已增加至5人,团队专业力量得到提升。在联合监管工作中,协同市消防支队、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检查行动,重点围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服务管理等重点领域进行全面排查。通过检查与整改,进一步筑牢了养老机构安全防线。(3)制订福利中心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持续开展市社会福利中心一线服务人员培训及技能认定工作,提高一线员工的专业能力和持证上岗率。(4)2025年2月,我局转发了《江苏省民政厅关于支持开展政府购买服务 进一步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要求“优先选配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民政服务站工作,不断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在国家发布考试报名计划后,我局及时转发市委社工部《关于鼓励报考202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的倡议书》,发动市民政系统职工积极报名参加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社工师队伍不断壮大,现已有62名社工师,其中高级社工师3名、中级社工师33名、初级社工师26名。
(四)关于“围绕群众关切,引领改革发展能力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10、社会救助工作合力有待拓展。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1)2024年11月出台《扬州市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方案》,聚焦低收入人口中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高龄独居(空巢)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大疾病患者和依老养残、监护缺失、无力监护等特殊困难人员或家庭,根据需求为其提供必要的访视、看护照料、康复训练、就医陪护、健康监测、助餐助浴、助洁助购等服务,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所需,提升困难群众生活质量。(2)持续探索多元救助模式,扩大社会力量参与。引导慈善资金为全市低收入人口、大重病患者以及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等困难对象购买“江苏医惠保”,减轻患病家庭的疾病医疗负担。联合市慈善总会印发《关于发放困难家庭高温防暑用电一次性补贴的通知》,在原来每户每月减免15度电的基础上,一次性补贴55度电。持续引导慈善资金为生病住院的特困供养人员提供照料护理补贴服务。开展困难群众“微心愿”慈善帮扶活动。推进社区慈善基金建设,资助和支持社区扶贫济困,切实惠及困难群众。(3)积极协调市公安局在街面救助应急指挥中心设立警务室,按照巡察反馈意见,于2025年初新增接入公安监控探头21处,现有公安监控探头共计41处,覆盖农贸市场、繁华商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实现24小时实时视频巡查。发挥18处自建在涵洞桥梁等地点的监控作用,填补监测空白。与公安警务站完善共建协议,细化发现、救助、护送等环节的职责流程。市救助站负责提供救助物资支持,开辟医疗绿色通道,简化救助流程;警务站开展日常巡查,恶劣天气开展联合巡查,协助完成身份甄别和护送工作,确保救助高效有序。
11、引导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乏力。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1)引导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深化“政商桥”营商环境协商服务机制,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专项能力提升培训,会同市发改委开展“监督员聊营商”活动,会同市级机关工委、市工商联等部门开展“机关服务先锋行”新兴领域专场活动,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度参与营商环境建设。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613”产业体系课题调研,与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协调联动,推动成立“613”产业体系行业协会,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2)优化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运作机制。健全中心内部治理架构,调整优化服务功能。组织开展第十三届公益创投活动,立项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培育、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特色社会公益服务、为老服务、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特殊困难群体帮扶等项目32个,引导社会组织发挥自身特色优势,在保障改善民生、助力社会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打造服务品牌。(3)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3批社会组织党性教育,配合相关部门推进社会组织“两个覆盖”工作,推动党建与业务融促共进。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性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市民政局关于加强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专题培训,针对即将任期届满的社会组织发放换届工作提示函47份,告知换届工作要求。对发现问题的社会组织督促整改。(4)指导各地在专业法律力量支持下依法编制未保站服务合同。下发工作提示和未保站合同参考范本,参考范本中细化服务内容、服务频次,明确权责和工作要求,指导基层加强对合同执行绩效跟踪。2025年7月3日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扬州市乡镇(街道)民政服务站建设与服务规范细则(试行)>的通知》,明确提出,对于基层采用政府购买方式提供的服务,建议各地在专业法律力量支持下,统一规范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范本。服务合同应明确服务目标、服务内容(如服务人次、走访频次等)、服务周期、资金预算、双方权责及违约条款等核心要素,清晰界定购买方与服务提供方的权利义务,建立健全合同履约绩效跟踪机制,强化对服务质量和合同执行情况的全程监管。
12、民政工作数字化转型步伐缓慢。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1)一是依托金民工程社会救助业务信息系统、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和扬州智慧云平台对低收入人口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强化部门间数据共享和查询推送服务。同时持续做好扬州大救助系统提档升级,强化数据共享,提升监测预警质效。二是联合14个部门出台《关于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加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明确涉及医保、教育、住建、人社、应急等部门的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救助等低收入人口的专项救助职责。三是完善扬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主动对接省核对中心,纵向上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横向上实现与人社、公安、住建、税务等相关单位对接,实现省、市区域内房产、车辆、金融资产等大数据核对全覆盖。(2)一是拓展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功能。新建了老年人助餐服务子系统,支持老年人刷脸、扫码、刷身份证和社保卡就餐,自动匹配优惠政策;推进尊老金申请在线申办、就近办理、一网通办。更新养老服务地图,完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养老服务政策、服务监督电话查询等功能,促进供需精准对接。二是推进全市政府购买上门服务对象和老年人能力评估统一管理。全市统一使用市级APP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实现居家上门服务对象和评估等级自动关联。三是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子系统相关功能。申请获取江苏省金民工程养老服务管理系统库表数据,推进我市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信息本地化和自动更新,避免养老服务机构重复录入。四是强化部门数据共享和信息比对。及时更新低保、特困、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家庭、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计生特扶、重点优抚、殡葬火化等数据并进行自动比对,动态核查居家上门服务对象身份类型,对死亡和身份变更等情况及时提醒,进一步提高服务对象的精准性。
(五)关于“紧盯重点部位,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风险隐患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13、民政业务监管有缺漏。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1)2025年7月印发《扬州市养老机构信用信息管理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市养老服务机构信用归集、评价与应用的适用范围,建立起包含基本信息、失信信息、增信信息等类别的信用信息分类体系,同时规定了失信主体惩戒措施,以及失信名单列入与移出的具体程序(含告知、申辩、复核及整改要求),并指导养老机构完成信用信息档案建立工作。(2)49家未整改到位的社会组织中,1家被撤销登记,3家办理注销登记,1家已自行完成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另对44家社会组织逐一发函督促,43家社会组织已将相关问题整改到位,1家社会组织被依法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加强源头把关,依法严格登记审查,制定完善社会组织成立登记事先告知书、捐资承诺书示范文本,告知提示发起人社会组织的非营利属性等,避免因认识不清、定位不准导致发展停滞,成为“僵尸型”社会组织。向业务主管单位发送《关于所属社会组织有关情况的告知函》《行政处罚事先会商函》等,共同督促社会组织加强规范化建设,引导注销223家,自行整改47家,对32家立案调查。依托江苏省智慧民政一体化业务管理平台-社会组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动态掌握“僵尸型”社会组织底数。目前,全市“僵尸型”社会组织总数较2024年减少171家。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今年以来,查处非法社会组织3个。(3)完善资金监管制度,聘请第三方对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加强人员培训,今年5月先后两次组织全市婚姻登记员对婚姻登记条例等政策法规进行学习。
14、市直殡葬领域管理松散。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结合财务季度分析会和“民政大讲堂”,对全系统财务人员进行了政府采购管理业务的学习培训。二是完善制度机制。编制了《殡葬专项行动财务检查指南》,进一步梳理明确市直殡葬领域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此外,指导直属各单位梳理完善了本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三是强化检查督查。将市直民政系统政府采购管理作为重点内容列入内部审计和专项检查计划,开展定期督查。
15、安全生产查而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1)一是深入推动民政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消除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二是常态化开展安全检查,市局班子成员挂包各县市区开展“四不两直”检查,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属地民政部门,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抽查,督促形成检查整改闭环。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先后举办扬州市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综合能力竞赛、扬州民政系统首批消防安全管理员专题培训班,参训人员全员通过考试,取得消防安全管理员证书。四是推动实施市福利中心儿童活动场所改造工程和市殡仪馆后场改造项目,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2)为筑牢养老机构安全防线,构建“日常巡查+专项督查+回头看”三位一体检查监管机制。针对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燃气安全、建筑安全等重点领域,联合消防、市监、住建等部门进行督查。除日常巡查外,累计开展联合督查行动6次,通过文字记录、现场拍照、视频留存等方式,全方位记录隐患问题。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一患一档”管理,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通过定期回访、现场复核等方式确保整改到位。(3)2025年4月,制定出台《扬州福彩市场管配员巡检制度》,规定市场管配员对站容站貌、安全生产、销售合规性等方面的检查内容,明确巡检频次为每两周至少一次,明确发现问题隐患的反馈记录和整改验收流程,做好整改完毕后的总结提升工作,做到防微杜渐。截至2025年10月底,累计开展15次日常和专项巡检。
(六)关于“坚持严管所辖,系统内控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
16、编外人员管理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2024年7月制定出台《扬州市民政局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对用工申请及审批、人员招聘和程序、人员管理、经费待遇保障、监督和责任等方面予以明确,使编外人员教育管理有章可循。
17、内部审计流于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2025年1月修订出台《扬州市民政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试行)》,进一步明晰了内审职责职权和内容,优化了编制计划、送达通知、实施审计、出具报告、审计整改、档案归集等业务流程,强化了结果运用与责任追究;对中介机构建立了“黑名单”制度,明确存在相关问题行为的机构5年内不得承接民政系统的业务,并定期向市财政部门通报。
18、资金跟踪问效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修订出台了《扬州市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补充完善了资金的分配依据和使用范围,调整优化了资金分配下达的审批流程,明确了绩效评价的组织方式和重点内容。每年开展民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在确保各类专项资金使用到位、绩效跟踪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了职能处室对相关资金使用情况的监测和掌握。
19、固定资产管理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2024年11月完成机构改革后所产生的固定资产划拨工作,同时确定每年5月为固定资产盘点月,对局机关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对已损坏且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及时作报废处理,做到账实相符。
20、下属单位管理有漏洞。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1)局党委定期听取各直属单位工作汇报,实现每年一轮全覆盖。各单位于2025年1月份开始,按照《市民政局廉政风险排查及防范措施任务清单》的要求,持续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范工作。同时按照局党委成员分工情况,分管领导每年听取所分管直属单位的全面工作汇报2次以上,并就相关问题进行跟踪督查,力争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2)福利中心食堂新点餐收费设备已投入使用,具备消费记录查询、余额查询、个性化点餐等多样功能。制定《市社会福利中心职工就餐卡管理制度》。食堂专人接收食材、查验质量、比对价格,入库时由财务人员再次核对价格。全面梳理需求食材,避免食材零买散购,实现了食材采购的全覆盖和管理闭环。(3)对福彩机器数和押金数重新进行核对和盘点,所有在销机器数均已足额缴纳押金,机器数与押金数达到动态平衡。加大安全隐患排查频次,市场管配员上点宣贯相关政策法规。截至目前,检查中均未发现跨地区销售及私下转让投注站的情况。完成原有“一站一档”投注站档案的分类整理,自2025年1月起,所有新增站点的代销合同、押金缴款凭证、现场勘测照片、培训记录、站点促销奖励情况等均已收入“一站一档”纸质资料。
(七)关于“发挥政治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未能走深走实”问题的整改。
2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扛得不牢。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印发《扬州市民政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扬州市民政局党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以及《扬州市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压紧压实各级责任。抓好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和年轻干部学习教育,落实《市民政局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严格控制编外人员进入,将加强编外人员管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持续加强编外人员的纪法教育。组织开展“5·10”、“12·9”党风廉政教育,把家风教育纳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紧盯重大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会议集体提醒、个别提醒等多种形式,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22、党内政治生活抓得不紧。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1)规范党委会议流程,优化部门列席制度,提前发放“三重一大”研究事项供党委委员审阅。加强了党委会记录管理,实行定期检查。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得扎实有效。(2)各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主题党日观摩3次。党委委员定期开展赴基层联系点讲党课活动。各基层党组织广泛开展谈心谈话,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状况。
23、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压得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出台《市民政系统年度综合考核实施意见》,建立分层分类的考核机制,其中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考核重要内容,进一步激发局系统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遵规守纪、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
(八)关于“推进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24、干部队伍建设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1)局机关干部开展新一轮干部轮岗和培养锻炼,将部分综合处室的青年干部轮岗至业务处室锻炼。(2)2025年1月,市殡仪馆选举产生党总支,支委平均年龄较上届小4岁左右,班子结构形成梯次配备。同时,以总支一班人为重点,抓好干部队伍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履职能力。
25、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严格按照《扬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抓好直属事业单位业务用车管理。市福彩中心已于2024年11月报废闲置车辆。2025年3月,局系统直属单位已完成公务用车“三化”要求,建立健全台账资料。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担当,夯实责任。局党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抓好整改巩固工作,确保整改落实成效持续深化。
二是纠偏除弊,制度筑基。将具体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深度融合,着力完善管长远、固根本的制度体系,构建起堵塞漏洞、破解难题的长效机制,以制度化方式固化整改成果,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三是放大成果,推动发展。用好用活巡察整改成果,将巡察整改与强化局党委班子建设结合,与落实“两个责任”结合,与局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结合,与民政中心工作结合,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339037;电子邮箱307986952@qq.com。
中共扬州市民政局委员会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