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事务管理局,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深化主题教育成效,加强民政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服务、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助力经济发展,推动乡村振兴。经研究,扬州市民政局决定举办扬州市第十二届公益创投项目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百社益万家”——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服务活动
引导全市百家以上社会组织开展为老服务、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等领域的公益服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群众、服务民生、服务社会作用,造福千家万户。
二、活动内容
面向社会组织广泛征集公益服务项目创意,在按照一定标准、程序和要求对获选实施相应项目的社会组织给予资助和能力建设支持。
三、项目征集范围
(一)为老服务项目: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展老年健康促进活动,为老年人、家庭照护者以及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提供老年认知障碍、老年营养健康、老年生活安全等方面的培训指导。
(二)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项目:组织志愿者与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开展结对帮扶,定期组织巡访关爱,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依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关爱之家)等阵地,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学业帮扶、文体娱乐活动、心理健康疏导、安全法治教育等关爱服务。
(三)特殊困难群体帮扶项目:为全市低收入人口中(低保、特困、低保边缘)严重精神病患者家庭、重残人员家庭、重病人员家庭、多子女家庭(3个孩子及以上)、存在老弱病残等多种困难情形家庭,开展精神慰藉、心理辅导服务。
(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引领区域内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升,开展社会组织特别是民政领域社会组织孵化培育、资源整合对接、活动交流、宣传展示,帮助社会组织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定向支持全市各级登记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五)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项目:积极发挥政府与企业间桥梁纽带作用,结合自身专长优势,对标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十个一批”目标任务创新实践,积极助力行业、经济、营商环境等高质量发展。
四、申报主体
(一)项目征集和实施公益项目的主体为:
项目征集和实施公益项目的主体为经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不包含降低门槛备案的社会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社区社会组织可通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等具备条件的枢纽型社会组织作为主体申报项目,并由其指导督促项目实施。且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且在有效期内或具有承接市级公益创投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服务经验,且项目合格;
2、2022年度年检合格且未被列入不良信用名单。
(二)社会组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所申报的项目不予立项:
1、三年内在市级公益创投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因自身原因造成已立项项目终止实施,被记入不良信用记录的;
2、政府部门或其他社会力量针对同类人群或需求已经提供了相同服务或安排了专项资金的。
(三)社会组织具有以下情形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1、已成立社会组织党组织;
2、被评定为扬州市十佳品牌社会组织和十佳公益服务品牌(以下简称“双十佳”社会组织);
3、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且在有效期内;
4、编入2021、2022、2023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
五、资金安排
本次活动拟资助80个项目,单个项目资助标准不超过2万元(预算资金不得超出单个项目资助标准上限,超出者视为无效申报,最终的项目经费以立项项目经费预算金额为准)。
六、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实施地点为扬州市域范围内,服务对象以本市户籍居民和常住人口为主,服务内容符合本单位业务范围。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社会需求广泛性:项目所涉及的社会需求具有广泛性,在项目实施区域乃至扬州范围内有一定比例的人群存在的相同或相似的社会问题。
(二)现实需要迫切性:项目所解决的问题具有明显的迫切性,现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尚未开展足够的专业服务满足此类需求,亟需公益服务项目的介入。
(三)目标定位公益性:项目服务指向明确,受益群体精准,公益色彩突出。
(四)项目理念创新性:项目实施理念、运作模式、参与方式具有明显的创新性。
(五)项目策划科学性:项目策划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落地性、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较强。
(六)实施主体专业性:项目实施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拥有与项目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项目执行团队人员配置得力、分工合理且普遍具有较高的专业性,至少应配备一名具有社工资格人员。
七、申报时间
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30日
八、申报方式
申报社会组织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材料(一份):
(一)《扬州市第十二届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二)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年检记录复印件;
(三)参与项目的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复印件;
(四)已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附上级党组织的批复证明文件;
(五)获得等级评估的社会组织附评估等级证明文件;
(六)编入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的社会组织附相关证明文件;
(七)“双十佳”社会组织附相关证明文件;
(八)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
县(市、区)、功能区社会组织项目纸质版申报材料经所在县(市、区)、功能区民政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寄送至扬州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市直社会组织申报材料直接寄送至扬州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县(市、区)、功能区社会组织项目电子版材料由县(市、区)、功能区民政部门统一发送至邮箱,市直社会组织直接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为yzgyy2022@163.com,联系人:陈宵雪,联系电话:87340812,寄送地址:扬州市国庆路323-4号扬州公益园。
九、项目评选实施及奖励
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组,根据一定的评审规则和要求,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入选项目。评审结果将在扬州民政网、扬州社会组织网等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主办单位将根据获选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给予资助。
扬州市民政局
2024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