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前公示(2023年第11号)

2023/10/18 3.9k 阅读 364 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监督,根据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对下列人选拟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情况予以任职前公示:

1、胡正勤,男,1973年10月25日生,汉族,江苏扬州人,大学本科学历,群众,现任江苏兴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拟任扬州市勘察设计协会副会长。

2、乐为,男,1983年1月6日生,汉族,江苏扬州人,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扬州园林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拟任扬州市勘察设计协会副会长。

3、李景华,男,1971年9月8日生,汉族,江苏扬州人,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江苏邗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拟任扬州市勘察设计协会副会长。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10月25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扬州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联系,联系人:黄玲,联系电话:87340812。

扬州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

2023年10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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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