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扬州市民政局关于公开征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的公告

2023/07/02 5.5k 阅读 253 点赞

为充分凝聚和发挥行业专家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中的咨询和审查作用,进一步推动全市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扩充市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人才专家库,现就相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市内从事养老机构的建筑环境设计、设施设备、运营管理、服务管理、医疗管理的标准研究及实务工作人员。(具体业务内容参照《<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试行)》

二、专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良好,综合素质较高。

(二)在养老服务政策法规以及养老机构的建筑设计、设施设备、运营管理、服务标准、质量监管、人才培养、医疗服务等领域具有丰富的研究积累或实务经验。

(三)原则上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在相关领域从事研究、实践工作10年以上。

(四)原则上1958年1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时间充裕,能够胜任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相关工作。

三、工作形式

市民政局将根据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需要,邀请专家参与等级评定工作的调查研究、评估论证、现场勘查等工作。重点根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试行)》内容,对参评养老机构进行现场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四、征集方式

凡符合条件、愿意参与相关活动的专家,可自行下载填写《扬州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推荐表》(一式三份),于7月14日前以纸质和电子文本形式提交市民政局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联系人:管洁,电话(传真):0514-87340299,邮箱:1123735913@qq.com。

扬州市民政局

2023年7月3日

扬州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推荐表.doc

《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doc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