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扬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撤销登记公告(第29号) 2023/04/11 1.5w 阅读 119 点赞 查看原文依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决定对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予以撤销登记,其登记证书和印章自撤销登记之日起作废,特此公告。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