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扬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撤销登记公告(第24号)

2021/12/15 1.3w 阅读 537 点赞

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决定对下列社会团体予以撤销登记,其登记证书和印章自撤销登记之日起作废,特此公告。

序号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原登记号)

性质

法定代表人

01

扬州市煤炭工业企业协会

51321000557132879P

法人

顾同生

02

扬州市设备管理协会

51321000510763956C

法人

郭建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