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扬州市第四期“英才培育计划”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对象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0/12/12 9.8k 阅读 463 点赞


各县(市、区)民政局,功能区民政职能部门,市直部门、单位,市各相关社会组织:

为统筹推进行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本土青年人才培养力度,扎实推进“美丽扬州”建设厚植根基、注入活力,根据《2020年全市人才工作要点》及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制定扬州市第四期“英才培育计划”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对象申报遴选工作实施方案。

一、培育规模与管理周期

培育规模:扬州市第四期“英才培育计划”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对象10人。

管理周期:2020年10月至2024年10月。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条件

总体要求:能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思维和方式,在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基本条件:爱党爱国,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学术道德和严谨的科研作风;人事社保关系在我市企事业单位3年以上;近3年来在一线工作岗位上取得明显业绩,其成果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原则上入选名额不低于30%;优先支持在新冠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入选过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组织的市级以上人才计划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三、申报范围和遴选程序

申报范围: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全国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各类社工人才(申报名额详见附件1)。

遴选程序:此次申报遴选工作坚持谁推荐谁负责、谁把关谁负责、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并按照以下程序实施。

1、单位推荐。申报对象填写《扬州市第四期“英才培育计划”培育对象申报书》,所在单位或社会组织负责推荐申报。

2、属地初审。各地民政部门对属地申报对象进行初审后,于10月10日前报送市民政局慈善社工处审核(市属社会组织和各单位直接报送至慈善社工处)。

3、复核评审。市民政局慈善社工处对申报对象的总体要求和基本条件进行复核后,组织评审专家小组进行评审。.

4、集体研究。经评审专家小组将评审结果报市民政局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对象。

5、公示上报。对局党委研究确定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对象,在市民政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

四、相关工作要求

1、各地各单位(组织)要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标准,确保推荐人选质量。各地民政部门、市属社会组织和市局各直属单位需出具推荐工作报告。

2、申报材料填报要认真、规范、完整。根据要求将有关材料报送市局,附件材料留存备查(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获得各类表彰以及发表的相关文章等佐证材料)。

3、报送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扬州市第四期“英才培育计划”培养对象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2)《扬州市第四期“英才培育计划”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一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3)推荐工作报告一份,主管部门盖章(报告由各地自行拟稿)。

(4)附件材料复印件。

联系人:卞晓蕾(联系电话:0514-87931213,邮箱:846215545@qq.com)

附件:1.扬州市第四期“英才培育计划”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对象推荐名额

      2.扬州市第四期“英才培育计划”培养对象申报书

      3.扬州市第四期“英才培育计划”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扬州市民政局

2020年9月30日


附件1:

市民政局第四期 “英才培育计划”培育对象人选

推荐名额

类  别

主管单位

名    额

优秀社会工作人才

宝应县

2

仪征市

2

高邮市

2

广陵区

2

邗江区

2

江都区

2

开发区

1

景区

1

生态科技新城

1

市直部门、单位

7

市直各社会组织

3

合  计

25

附件2:

扬州市第四期“英才培育计划”培养对象

申   报   书

申报人姓名

申报类别

工作单位

所在地区

主管部门

移动电话  办公电话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扬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


填 报 须 知

1、申报类别包括: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优秀高技能人才、优秀农业农村人才、优秀工程建设人才、优秀文化旅游人才、优秀教育人才、优秀医疗卫生人才、优秀政法人才、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优秀金融财会人才、优秀体育人才。

2、第一至三项内容由申报人填写,第四项内容由所在单位填写,第五项内容由各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填写,第六项内容由扬州市相关行业职能部门和市“英才培育计划”各主管部门填写,第七项内容由扬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填写。

3、申报书内容要逐项填写,相关内容须准确无误、真实可靠,并须经所在单位核实。

4、本申报书一式两份。


一、申报对象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一寸照片

籍 贯

出生地

民 族

身份证(护照)号

学 位

学 历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人事社保关系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建立时间

专业技术职务

工作单位

职 务

移动电话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

邮 编

学习(从高中起)和工作简历(如有海外留学或工作经历,须在简历中反映)

起止时间

学校或工作单位

本人身份(职务)

申报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二、主要工作业绩

主要包括近三年来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经济社会效益情况,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情况,承担市级以上重大项目情况等。

三、未来四年拟开展的工作

自申报日起未来四年的工作计划,如背景意义、主要内容、方法步骤、预期效益等。

四、所在单位意见

主要包括申报人政治素质、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创新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审核推荐意见,以及申报人入选后的有关培育支持措施。

所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五、县(市、区)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六、扬州市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七、扬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扬州市第四期 “英才培育计划”培育对象

推荐人选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单位及职务

学历

学位

职称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近三年主要业绩与获奖情况

(300字以内)

备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