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组织参观“2020江苏省社会组织展示交流会暨第二届江苏慈善论坛”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0/12/12 9.9k 阅读 459 点赞


各县(市、区)民政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管理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民政事务处,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2020江苏省社会组织展示交流会暨第二届慈善论坛将于12月1日-2日在南京国际博览中心举办。为做好组织参观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概况

为全面展现全省社会组织和慈善事业改革发展成果,集中展示优秀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风采,努力营造关心支持社会组织、慈善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江苏省民政厅举办2020江苏省社会组织展示交流会暨第二届江苏慈善论坛。通过表彰一组先进代表、开展一次高端论坛、举办一场集中展览、签订一批意向项目等“六个一”系列活动,打造以社会组织为主体,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工作者多元参与,集聚慈善项目、资金、人才、信息等资源的高层次交流合作平台。

二、时间地点

2020年12月1日-12月2日;南京国际博览中心(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00号)。

三、我市参加人员及具体安排

(一)开幕式及慈善奖表彰

时间:12月1日上午9:00-10:00

地点:南京国际博览中心7A馆(江东中路300号)

参会人员:(共5名代表)扬州市民政局负责人、社管局及慈社处负责人,部分县(市、区)民政局负责人代表。

(二)公益项目集中签约

时间:12月2日上午9:00-9:30

地点:南京国际博览会议中心7A馆

参会人员:扬州市民政局分管社会组织或慈善社工副局长、社管局及慈社处负责人(共3名代表);部分县(市、区)民政局分管局长(根据签约项目确定);参加签约的社会组织负责人。

(三)展示交流会集中观摩

时间:12月1日-12月2日

地点:南京国际博览会议中心6号馆

参会人员:扬州市民政局负责人、社管局及慈社处负责人不少于3名代表;各县(市、区)民政局选派不少于1名代表;部分社会组织代表。

四、相关要求

(一)广泛组织动员

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组织动员相关人员和单位积极参与观摩,认真开展学习交流,营造浓厚公益慈善氛围。

(二)集体报名观摩

本次活动集体报名观众以扬州市民政局为单位组织,各地民政部门需在11月18日下午下班前将报名回执报送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回执中需注明预定房间数量,不标注或不按时报送回执的,不提供客房预定服务。联系人:黄玲,87340812、13921907887。

(三)自行前往观摩

各地民政部门也可动员社会组织扫码预约观展,扫描下方二维码并填写登记信息、选择预约时间,生成观展二维码,凭码自行前往场馆进行观摩,期间食宿、交通自理。

(预约二维码)

(四)严格疫情防控

所有参会人员,需佩戴口罩,并凭身份证、健康码、观展证件(或观展二维码)检录入场。进入会场后,要严格服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安排,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和扩散风险。

附件:2020江苏省社会组织展示交流会暨第二届慈善论坛名单回执

                            扬州市民政局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

2020江苏省社会组织展示交流会

暨第二届慈善论坛名单回执

报送单位:            

联系人:                手机:

需要预定客房数量:11月30日晚(  )间;12月1日晚(  )间。

序号

单位

姓名

职务

手机

备注:1、本次活动酒店提供大床房和双床房,以当天现场安排为准,如有特殊需要,请提前说明,会务组尽量保障。

2、请于11月19日(周四)前将回执报会务组,联系人:许亚薇,13913837177(微信同号),123531352@qq.com。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