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扬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公布扬州市革命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的公告

2024/12/12 1.8w 阅读 428 点赞

为切实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扬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划定扬州市革命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现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扬州市革命烈士陵园保护范围

扬州市革命烈士陵园保护范围以宗地图红线基准线为界,面积为46667平方米(见附图)。

二、保护级别

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

三、保护管理责任主体

主管部门:扬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管理责任单位:扬州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

四、保护内容及要求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或者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不符合安葬条件的人员修建纪念设施、安葬或安放骨灰或者遗体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原貌;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附:扬州市革命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图(宗地图)

扬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