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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举行《扬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听证会稿)》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2024/12/04 6.0k 阅读 87 点赞

为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程,提高立法质量,经研究决定,举行《扬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听证会稿)》立法听证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有关单位代表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月6日下午2:30;

地点: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昌中路1号运河城市广场5#楼)811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的《扬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听证会稿)》以下内容进行听证:

1.对第九条建设单位责任的意见建议;

2.对第十条设计单位责任的意见建议;

3.对第十一条审查单位责任的意见建议;

4.对第十二条施工单位责任的意见建议;

5.对第十三条监理单位责任的意见建议;

6.对其他内容的意见建议。

三、听证会参加人

1.听证陈述人

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建议的人员均可报名,经听证会组织者依据代表不同观点的各方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在申请报名的人员中遴选,作为听证陈述人,发表意见。根据报名情况,听证会组织者也可邀请确定部分有代表性的听证陈述人。听证陈述人的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

2.听证旁听人

听证会设立旁听席,欢迎各界人士、有关单位代表报名,作为听证旁听人参加旁听。听证旁听人依据报名先后顺序确定,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听证旁听人对听证事项可以提交书面意见。

四、报名方式

1.听证陈述人、听证旁听人可在文后附件下载报名表。

2.听证陈述人持报名表和书面陈述材料至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616办公室现场报名。陈述人为个人的,持本人身份证报名;陈述人为单位的,应当提供本单位证明,并确定1名代表参会。

3.听证旁听人可将报名表通过电子邮箱形式发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

联系电话:0514-87316313

电子邮箱:1035328416@qq.com

附件:

1.《扬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听证会稿)》

2.《立法听证会报名表(听证陈述人)》

3.《立法听证会报名表(听证旁听人)》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4日


附件1:扬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听证会稿).docx

附件2:立法听证会报名表(听证陈述人).docx

附件3:立法听证会报名表(听证旁听人).doc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