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扬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新通扬运河泰西段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2023/10/10 6.1k 阅读 137 点赞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新通扬运河泰西段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以新通扬运河泰西段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约为3个月。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扬州市江都区、泰州市海陵区。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10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