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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开设重大城建项目行政办事服务事项“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

2013/01/30 1.4w 阅读 381 点赞


扬府发〔2013〕21号

市政府关于开设重大城建项目行政办事服务事项“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办事服务效率,切实服务好重大城建项目建设,现就重大城建项目行政办事服务事项“绿色通道”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优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为目的,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简化流程、并联审批、提前介入、跟踪督办等方法,开辟重大城建项目行政服务事项“绿色通道”,做到“关口前移、重心前移”,确保重大城建项目建设加快推进。

二、项目范围

1、市委、市政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且投资额在5000万美元或3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20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综合体;3万平方米以上公共事业类大型建筑。

2、市委、市政府认定的重大城建项目。

三、实施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可到市建设局申请进入“绿色通道”并领取绿卡。市建设局发放绿卡的同时,将项目概况书面抄送至发改、环保、规划、国土、建设、消防、民防、气象等部门,明确项目进入“绿色通道”。

2、建设单位取得绿卡后,持绿卡和证明材料到相关部门同时办理有关手续,原则上不再互为前置条件。项目开工前应完成用地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招投标手续。

3、对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前应按基本建设程序完善各项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全的项目,质量监督部门不得开展竣工验收监督,建设部门不予竣工验收备案,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四、办事程序及要求

取得绿卡的重大城建项目按下列流程办理建设手续(具体流程见附件)。

1、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打破“取得土地使用权才能办理建设方案审查”的常规,提前开展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工作,并在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上出具规划审查意见,以便建设单位开展下阶段工作。规划方案需要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审查的,在规划委员会纪要印发后及时出具规划方案审查意见。

2、建设单位持重大城建项目绿卡和经规划局盖章确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到建设、消防、民防、气象等部门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图纸经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出具图纸通过审查的证明,并按规定在图纸上盖章确认。

3、建设单位持重大城建项目绿卡到市招标办办理施工和监理招投标或直接发包备案手续。

4、完成施工和监理招投标或直接发包备案手续后,建设单位即可到市建设局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提前介入手续,市建设局组织现场查勘,对现场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出具质量安全监督提前介入内部联系单。建设单位持内部联系单到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提前介入手续后,即可开工建设。对于经批准提前开工的项目,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件:重大城建项目“绿色通道”审批流程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1月28日

附件:

重大城建项目“绿色通道”审批流程

一、总流程图

二、总流程说明

(一)重大项目认定

1、认定单位:市建设局。

2、提供材料: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批示。

3、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4、办理程序:建设单位到市建设局申领绿卡并提供证明材料,市建设局审批后在绿卡上盖章确认。

(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

1、办理单位:市规划局。

2、提供材料:(1)绿卡(经建设部门盖章确认);

(2)施工图设计文件。

3、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上规委会的除外)。

4、办理程序:建设单位到市规划局办理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手续,市规划局审查后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上盖章确认。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1、办理单位:城建、消防、民防、气象部门。

2、提供材料:(1)绿卡(经建设部门盖章确认);

(2)经规划局盖章确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特殊项目15个工作日)。

4、办理程序:建设单位到建设、消防、民防、气象部门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审查合格后出具审查通过证明。

(四)施工、监理招投标

1、办理单位:市招标办。

2、提供资料:绿卡(经建设部门盖章确认)。

3、办理程序:建设单位到市招标办办理施工、监理招投标手续,先行进场交易,在进场交易程序完成后,市招标办向建设单位出具项目中标公示完成证明。

(五)质量安全监督提前介入

1、办理单位:市建设局。

2、提供资料:(1)绿卡(经城建部门盖章确认);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证明;

(3)市招标办出具的施工、监理中标公示完成证明;

(4)市建管处出具的工程款、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存证明;

(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人防费缴费证明。

3、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4、办理程序:建设单位到市建设局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提前介入手续,市建设局组织现场查勘,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安全监督提前介入内部联系单,建设单位凭内部联系单到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监督手续后即可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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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