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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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利用民资综合考评先进单位的决定

2012/01/31 3.2k 阅读 70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围绕民营经济抓大抓重、创新转型的主题,强化务实招商,创优发展环境,加快项目建设,主要指标全面超额完成。根据《扬州市民营经济考核奖励办法》,经综合考评、研究决定,获得2011年度利用民资综合考评先进单位的是:

一等奖:高邮市、邗江区;

二等奖:江都区、仪征市、宝应县、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陵区;

三等奖:化工园区、原维扬区。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民营经济工作组织水平,在新的发展平台上努力实现新的跃升,为全面实现“十二五”总体目标,推动“三个扬州”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O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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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